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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系列环保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宁环保职改〔2017〕2号
来源: [bet-365的网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5-04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人社局、环保局,东侨开发区人劳局、环保分局

根据宁德市人社局《关于下发201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的通知》(宁人社专〔201720号),结合我市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经研究,拟于11月组织开展宁德市工程系列环保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从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科研及环保新技术开发、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放射性监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工程系列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在宁德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申报参评。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东侨开发区人劳局、市(县、区)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级的一式3份、申报初级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复印件无效)。

3.申报中级者,需提供《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一式25份(统一用A3纸打印,不装订,复印件无效)。

4.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

5.任现职以来近五个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相关证书材料及复印件:

⑴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能够网上查询的(学历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需提交查询结果(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进入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页面打印),后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原有学历证书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申报中级的需提供用于评审初级职称的学历证书)。不能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⑵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初级资格在市外评审或确认的,需提供评审申报表或资格确认表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聘约合同);

⑷任现职以来近五个年度继续教育证书(有效凭证)。  

7.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依据、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其中申报中级的,需提供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至少两个项目的技术图纸或技术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材料,并需相关单位有效证明)。

8.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代表作(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份。

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书面承诺书1份。(承诺申报的材料真实可靠有效,无虚假。需签名并加印手印)

10.企业单位申报对象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1份(一年以上)。

11.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款。

12.转系列的参评对象,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

13.论文、论著须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刊物上(不含增刊)。提交发表论文论著刊物原件、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及所在页面)各1另隐去单位、姓名论文论著所在页面复印件各3份,并将电子版发至ndshbjbgs@163.com。以发表采用通知书作为论文、论著发表依据的,不予采用。

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字迹清楚,评审材料(除简明表外)及证书统一用标准A4纸,按照《宁德市工程系列环保专业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顺序使用档案盒封装并将材料清单附于封面。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并签署“经审核无误”,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由收件人核对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由收件人签名、盖章,以示负责。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包括不按照统一的装订顺序),按要求补齐后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为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上报之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或评审材料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评审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所在单位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单位印章和负责人签名确认。

公示内容包括:

1)参评人员所申报任职资格名称;

2)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现任职务年限、继续教育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

3)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

4)工作经历、获奖成果、鉴定验收项目、论文著作(译著)等。

各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的送审材料,要严格对照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专业聘任年限、工作量等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根据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写出考核推荐意见。

2.关于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流动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问题,按照宁人发〔2013132号规定执行。

3.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

4.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bet-365的网址网站(网址:http:// www.baduokeic.com/--“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专栏下载。

5.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收取。

6.报送材料时间为2017915日至1015日,逾期恕不受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宁德市环保局办公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塔山路3号建发大厦二层,联系电话:0593-2995155)。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按单位统一发送至ndshbjbgs@163.com

7.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参评对象于2018115日前到宁德市环保局办公室领回相关材料,逾期不予保留。

8.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伪造学历、资历,代写、抄袭论文等,取消申报人员2年参评资格;用人单位审查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导致产生问题和出现不良影响的,追究所在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相应责任。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取消3年参评资格;属于其他企业的参评人员,取消3年参评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今后不予采信。

 

附件:1.宁德市工程系列环保专业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2.宁德市2017年申报工程系列环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工程系列环保专业     宁德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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